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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首诊破冰,六地有望率先试点

疫情之下,互联网医疗再迎政策红利,“首诊”有望被纳入互联网医疗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中指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

这是国家在政策层面在上,第一次提及将首诊纳入互联网医疗,据悉,在2018年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中,曾明确“不得对首诊患者提供互联网诊疗”,发展至今,“首诊”服务也一直是互联网医疗产业不可触碰的红线。

从明令禁止到“探索推进”,业内人士对此表达了不同的声音。一部分互联网医疗行业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样的转变是明显的政策红利,但也有从业者向记者强调“我们还是持保守态度,首诊还是需要谨慎”。

原微医-乌镇互联网医院副院长曲晓良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强调“不得对首诊患者提供互联网诊疗”,是立足实体医疗逻辑和医疗安全设立的,其中包含“初诊与复诊”、“诊疗与咨询”的模糊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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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的‘不得首诊’是立足于患者服务,不是立足于硬性监管,政策本意是强调医师不能对患者新发的不能明确的病症进行盲目诊疗,而非强调一定要在系统中找到诊疗数据,这样硬性管制大大地缩减了互联网诊疗的服务范围。”曲晓良说。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贺滨则表示,虽然对于需要触诊、叩诊和各种检查等面对面的诊疗需求来说,目前互联网医疗满足能力仍然有限,但一刀切禁止互联网进行初诊,只允许互联网医疗参与复诊,缺乏合理性。未来,在经过专业医生的研判后,对部分科室的部分工作进行互联网首诊值得期待,同时对独立检验中心也将形成利好。”

六省市有机会率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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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答记者问时曾表示,要“结合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在线医疗、在线教育等新业态领域开展政策试点,强化政策支持供给。”

由此推测,探索政策的载体可能是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按照以往先试点再推广的惯例来看,贺滨认为,在探索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过程中,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有可能率先试点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据了解,在去年10月发布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中,浙江、河北(雄安新区)、福建、广东、重庆、四川六地被确定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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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晓良认为,上述六个地区中,浙江、四川可能会优先试行。“这六个城市都已经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和国务院26号文的要求建立了省级监管平台互联网诊疗首诊,互联网诊疗服务已经发展成一定的规模和总结了经验,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业的痛点、难点理解得更清晰,具备先行先试的基础。其中,浙江、四川还是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有可能会先行先试,因为这两个省有更好的基础。”

而在优先落地的首诊科室上,时代周报记者也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皮肤科被公认为最有可能率先进行尝试的科室。

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会长、好大夫在线CEO王航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皮肤科是业内公认的最适合开始互联网首诊探索的领域。因为大量的皮肤疾病,医生面诊的重点是观察皮损的特点,而皮损照片可以通过互联网发给医生。虽然照片、视频等并不能完全替代当面的亲自观察互联网诊疗首诊,但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的丢失会越来越少,互联网能够采集到的病情资料会越来越趋近于面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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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是最有可能率先进行首诊尝试的科室,此外,病理科、影像科在远程审片方向,也可以进行探索。”贺滨强调,具体的落地科室和业务,是医学专业问题,不能通过单纯的行政约束,应该由专业医生进行系统研判。

多方期待细化政策出台

突破昔日红线,当首诊被广泛纳入互联网医疗后,无疑将助力催生后疫情时代的就医新模式,不少互联网医疗平台负责人对探索首诊制政策表示欢迎。

“对于患者而言,疫情期间线上就医习惯已养成,受益于首诊医保政策的放开,互联网医疗有望成为疫情之后的就医新常态。”按照微医董事长兼CEO廖杰远的设想,以后,不管在家里还是在旅途之中,用户只要通过手机的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完成身份认证,就可以在线复诊、开药、医保支付结算,未来如果电子病历逐步共享之后,这将成为一种标准的工作模式。

而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探索互联网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文件发布主体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网信办,主管部委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未参与,而从“探索推进”的用词上看,目前尚未有具体的政策出台。

“本次发改委的文件是方向性的指导,没有对医疗机构形成指令性要求,未来还要根据发改委的建议进行系统地落地。在确定首诊的科室、首诊流程等方面,由于专业性较强,还需要与国家卫建委、国家医保局等进行跨部门的协同。”贺滨说。

曲晓良也指出,互联网医疗是一个独立的医疗服务体系,与家庭医学、临床医学一样,也应有独立的管理体系,“一旦实行首诊制,从医疗管理和支付管理的角度看,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和执行细则是有必要的。”

在规章制度上,曲晓良强调: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互联网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制度、在线处方管理制度、患者知情同意与登记制度、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在线复诊患者风险评估与突发状况预防处置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甚至是停电、断网、设备故障、网络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都应该包含在内。

王航强调,在探索线上首诊的过程中,降低风险的关键是严格控制医生资质。“选择经验丰富的医生,这是一切的前提。因为通过网上问诊能否掌握患者的病情,能否做出线上诊断、开出线上处方,医生才是最有发言权的。一个资质合格、经验丰富的医生,才可以正确判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线上诊疗,什么情况下必须线下面诊。”